一、企業基本情況
平羅縣國寧活性炭有限公司成立于2001年11月,占地面積296畝,主要從事活性炭、活性焦的生產銷售,現有職工620人,資產總額3.46億元。公司有二個生產廠區,現有18臺活化爐、36臺炭化爐以及產品后處理、包裝等設施,具備年產活性炭1.35萬噸、活性焦21萬噸的生產能力。
二、污染治理設施的變化情況
公司4個活性炭生產項目最早的建于2001年,最晚的建于2009年,建設時按照當時的污染防治措施進行了建設,但隨著國家環保治理逐年加大,加之環保工藝的提升,原有的治理工藝已全部淘汰,特別是2018年以來,公司率先在活性炭行業進行治理,淘汰原有的污染治理設施,新上了脫硫塔、濕式電除塵器、除塵器等,2022年又將濕法脫硫工藝全部淘汰新上了循環流化床設備,使公司的環境治理走在了行業的前列。
三、企業環保治理情況
公司十分重視環境治理,自2018年以來,公司投入6000余萬元先后對廢氣、廢水、廢渣、VOCs等進行深度治理。總廠、分廠均采用“CFB半干法脫硫+布袋除塵+低溫SCR干法脫硫脫硝”工藝技術對廢氣進行治理,均實現了顆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的達標排放。對粉塵進行治理,建設了18000平發米的封閉式儲煤倉、26500平方米的產品庫房。炭化、包裝篩分生產線安裝了集塵罩,新上了脈沖除塵器,建設了從原料輸送、炭化毛條空中傳輸的封閉式傳輸通道,避免成品落地及運輸過程中產生的二次粉塵污染。新建MBR污水一體化處理設備和反滲透設備,實現余熱的綜合利用、尾氣和水的循環利用;大幅減少VOCs排放,實施煤焦油替代工程,煤焦油使用量減少80%,減少VOCs產生源,并采用“低溫+活性炭吸附”工藝處理VOCs,實現VOCs達標排放。
通過三年的環保治理,企業生產環境明顯改善,有組織和無組織廢氣污染物全部實現集中收集、處理和達標排放;產生的蒸汽冷凝水、設施設備冷卻水、生產廢水進行循環利用和綜合利用,提高了企業水資源利用率;通過改造升級提升生產設施設備自動化裝備水平和生產水平,實現了密閉化、自動化、清潔化生產,各項污染物排放實現了達標排放,已成為全區活性炭行業環境治理的標桿企業。
四、危險廢物的利用及污染防治措施
(一)煤焦油
1、接收
煤焦油是活性炭生產必不可少的一種粘合劑,經過實施煤焦油替代工程,使煤焦油使用量減少80%,減少VOCs產生源。公司煤焦油主要來源于焦化企業,與焦化企業實行點對點的處置與利用。
2、煤焦油運輸
公司選擇具有危險化學品承運資格的企業從事煤焦油運輸。從人員、運輸車輛、選線、應急預案四個方面入手防范煤焦油運輸過程中可能出現的事故,運輸車輛配備了防護用具確保運輸安全,選線方面應避免選擇沿途人群密集和環境敏感的路線,同時應為突發事故指定應急預案,提出具體的減緩措施。
運輸單位道路運輸,依照有關道路運輸、行政法規的規定,取得危險貨物道路運輸許可,并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辦理登記手續。運輸企業配備專職安全管理人員。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企業、裝卸管理人員、押運人員、申報人員經交通運輸主管部門考核合格,取得了從業資格。
煤焦油裝卸作業嚴格遵守安全作業標準、規程和制度,并在裝卸管理人員的現場指揮或者監控下進行。
3、煤焦油貯存
煤焦油貯存主要為煤焦油儲罐。煤焦油儲罐為吸頂罐,儲罐區全部設置圍堰,圍堰容積可以滿足儲罐區最大儲罐泄漏液態物料收集的需要,避免儲罐區泄漏物料漫流進入雨水管網和外環境;地面采用耐腐蝕的硬化地面,基礎進行重點防滲設計,地面無裂隙;設置液位高低位報警裝置,溫度超限報警裝置以及壓力超限報警裝置。儲罐區的設備及管道設置靜電接地、避雷設施及明顯物料標識,說明危險內容。對貯存煤焦油數量構成危險源的貯存地點、設施和貯存量提出要求,與環境保護目標和生態敏感目標的距離符合國家有關規定。
4、危險廢物利用設施配備情況
煤焦油利用的設施儲存為煤焦油儲罐、粘合機和輸送管道,儲罐、粘合機和輸送管道全部采用蒸汽伴熱,使煤焦油處于液態便于攪拌和在管道中流動。煤焦油儲罐為吸頂罐,儲罐區全部設置圍堰,圍堰容積可以滿足儲罐區最大儲罐泄漏液態物料收集的需要,避免儲罐區泄漏物料漫流進入雨水管網和外環境;地面采用耐腐蝕的硬化地面,基礎進行重點防滲設計,地面無裂隙;設置液位高低位報警裝置,溫度超限報警裝置以及壓力超限報警裝置。儲罐區的設備及管道設置靜電接地、避雷設施及明顯物料標識,說明危險內容。儲存煤焦油過程中因為儲罐大小呼吸而產生的有機廢氣,主要成分為非甲烷總烴。大小呼吸閥產生的有機揮發分氣體通過管道收集富集送入活性炭吸附塔進行集中處理。
煤焦油的生產設備為捏合機,采用國內最先進的生產設備,具有成型好、密封性好,噪音低等優點,為減輕VOCs的逸散,在捏合機及捏合機出口分別安裝了集氣管線及集氣罩,將揮發性有機氣體富集送入活性炭吸附塔進行集中處理。
5、污染物產排情況及其處理措施
生產工藝主要污染物包括磨粉粉塵、捏合過程產生部分有機廢氣、炭化尾氣、炭化篩分粉塵、活化尾氣、包裝篩分粉塵等。各環節處理措施如下:
(1)捏合、造粒產生的有機廢氣經集氣罩(收集效率99%)收集后富集送入活性炭吸附塔進行集中處理,其余工序產生的有機廢氣采用焚燒爐焚燒和“低溫+活性炭吸附裝置”吸附處理后經20m排氣筒排放。
(2)每條炭化線配套1臺尾氣焚燒爐及余熱鍋爐,尾氣經焚燒爐利用余熱后,炭化尾氣部分生產線采用焚燒爐焚燒+“濕法脫硫塔脫硫+旋風除塵+電捕焦除塵或布袋除塵”工藝技術對廢氣進行治理,部分生產線采用“CFB脫硫+布袋除塵+中溫SCR干法脫硫脫硝”工藝處理,處理后經同1根15m高煙囪排放。
(3)活化尾氣經配套焚燒爐焚燒處理后,匯入同一余熱鍋爐回收余熱,活化煙氣部分生產線采用焚燒爐焚燒+“濕法脫硫塔脫硫”工藝技術對廢氣進行治理,部分生產線采用“CFB脫硫+布袋除塵+中溫SCR干法脫硫脫硝”工藝。
(4)篩分包裝生產線,經集氣罩收集后每2條生產線廢氣送入一套布袋除塵器收塵處理(效率為99%,風量為40000m3/h)后經15m高排氣筒排放。
(二)其它危險廢物
公司還產生廢機油(代碼:900-249-08)、廢機油桶(代碼:900-249-08)廢活性炭(代碼:900-039-49)。產廢環節及處理措施如下:
廢機油主要是叉車和設施設備更換的液壓油,廢機油桶為盛裝廢機油的包裝物,產生的廢機油、廢機油桶臨時貯存在危險暫存間管理,定期委托有資質的第三方處置。
廢活性炭為voc處置設施產生的廢活性炭,更換后的廢活性炭臨時貯存在危險間,定期委托有資質的第三方處置。
五、應急預案
2024年,公司對到期的應急預案進行重新編制,并報送生態環境局備案。公司根據需要對應急預案及時修訂并定期演練。
附件:
平羅縣國寧活性炭有限公司危險廢物污染環境防治信息公開.DOC